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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我院一起案例入选重庆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8-25 07:47:08人气:

  

喜讯!我院一起案例入选重庆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8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我院行政庭高敏法官审理、编写的《某实业公司诉重庆市涪陵区征地事务中心解除委托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案》(案例10)成功入选。

  本案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考虑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能够直接了解和回应相对人的疑虑,实现争议的有效化解,法院书面通知涪陵区征地中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涪陵区征地中心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副主任及多名工作人员旁听本案庭审。庭审中■★■◆★,涪陵区征地中心负责人认真听取某实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及相关情况★■◆◆,积极发表答辩意见与质证意见,直接回应案件争议焦点■■★■◆★,极大地缓解了某实业公司的对立情绪。庭审后◆■,涪陵区征地中心负责人主动向某实业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立即针对案件有关情况开展内部核查。核查相关情况后,涪陵区征地中心组织研究★■◆、制定该案件的初步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南川区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组织某实业公司与涪陵区征地中心沟通协调■◆◆★◆,耐心细致分析案情,核对征地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最终双方就退还征地补偿款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双方已经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某实业公司是重庆涪陵的一家民营企业。2003年4月,某实业公司委托重庆市涪陵区征地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涪陵区征地中心)以实报实销方式办理两块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征用土地经费待征地工作完成后据实结算。2021年7月,涪陵区征地中心向某实业公司出具《征地项目财务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载明经清理征地项目结余149万余元。由于涉案地块一直未能完成征地拆迁工作,2021年10月,某实业公司遂向涪陵区征地中心请求停止征地拆迁补偿工作,退还剩余的征地补偿款。因涪陵区征地中心未退还,某实业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征地拆迁协议,涪陵区征地中心退还剩余征地补偿款149万余元。

  本案审理注重维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切实参与行政应诉、实质化解争议的关键作用,减少民营企业的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人民法院通过合理运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及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作用■◆◆★★,促进涪陵区征地中心正职负责人积极主动作为,准确全面了解案涉行政争议的症结所在,并针对某实业公司的诉求制定有效的化解方案◆★◆,最终促成这起长达20年的纠纷得以妥善、高效化解■◆★◆★。

  原标题■■★:《喜讯!我院一起案例入选重庆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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